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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後甲狀腺亢進復發 規律服藥仍可安心哺乳
28歲陳太太懷孕前即罹患甲狀腺機能亢進(簡稱甲亢),在規律藥物治療與追蹤下順利懷孕,治療數月後甲狀腺功能恢復正常,經評估後暫停用藥,未料產後兩個月甲亢復發,她擔心重新服用抗甲亢藥物,餵母乳會影響嬰兒健康,便轉診至新陳代謝科諮詢,經告知只要控制劑量即可,讓她能安心持續哺乳,陪伴寶寶健康成長。
患者回憶,婚後努力準備懷孕,但一年多前開始出現容易緊張、心悸、怕熱、食慾增加卻體重下降等症狀,就醫後被診斷為甲亢,她積極配合治療,並詢問醫師:「甲亢病人還能懷孕嗎?」醫師說明,只要游離甲狀腺素(free T4)控制在正常範圍內,即使甲狀腺刺激素(TSH)偏低,仍可懷孕,果然治療約三個月後,她的free T4恢復正常,隨後也順利懷孕,並在孕期持續追蹤甲狀腺功能。
懷孕期間,她再服藥兩個月後即暫停用藥,僅需定期追蹤,整個孕程順利,最後平安產下一名健康寶寶,然而,產後兩個月,她再次出現甲亢症狀,擔心服藥會影響哺乳中的嬰兒,因此前來就診。
經告知依據2017年美國甲狀腺學會(ATA)針對懷孕與產後甲狀腺疾病的治療指引,哺乳中的甲亢婦女若使用 methimazole,每日劑量在 20 mg 以下,或使用 propylthiouracil(PTU)每日 450 mg 以下,皆可安全哺乳,換言之,抗甲亢藥物在哺乳期間是可以使用的,只要劑量使用得宜,極少會影響嬰兒的甲狀腺功能,
臨床上,懷孕期間最常見的甲亢原因為「葛瑞夫茲氏病」,多數患者在藥物治療後,只要游離甲狀腺素下降至正常,即可懷孕,而且常在懷孕第三期因自體免疫活性降低而停藥,然而,生產後由於自體免疫反應再度增強,甲亢復發的情形並不少見,這時往往需要重新開始用藥治療。
醫師也提醒,哺乳期服用抗甲亢藥物時,可在「哺乳後立即服藥」,並間隔約 3 至 4 小時後再進行下一次哺乳,讓母乳中的藥物濃度降到最低,進一步減少對寶寶的影響,只要正確用藥與規律追蹤,媽媽仍可安心哺乳,不必因甲亢而放棄母乳餵養。(新陳代謝科/王子源)

►自由時報 :產後甲亢復發免驚 服藥仍可安心哺乳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