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訊息
醫療行政公告
醫療行政公告
透過此佈告欄,讓大家知道醫院的一些業務之整合或新增單位的功能與角色。 醫療行政與管理的使命在協助各部門行政作業順暢。 我們將持續透過完善管理制度,以提升行政管理績效。
性騷擾防治專區
性騷擾防治法於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二月五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400016851 號令制定公布全文 28 條;並自公布後一年施行。
性騷擾防治法,相較於「性別工作平等法」及「性別平等教育法」,乃是以性騷擾事件加害人所屬的單位為中心,針對性騷擾防治採事前預防與事後防治兩層的網絡,特別強調雇主的責任。
職場性騷擾防治政策的受益人口群不以被騷擾者為限,還有受僱者、求職者、雇主及廣大的社會大眾,因此,台灣的職場性騷擾防治政策較偏向普及式福利。
兩性工作平等法第 2 條規定:「本法於公務人員、教育人員及軍職人員,亦適用之」;同法第 3 條規定受僱者、求職者及雇主之用辭定義,觀諸整部法規,均在規範此三者間之權利義務。因此,可說受益人口群包括公私領域中的受僱者、求職者及雇主。
其次,為保障「醫護人員對病患」等所為性騷擾事件中之受害者權益,特制訂性騷擾防治法,因此使得暫時處於職場環境中的第三者(社會大眾)均受益。
本院性騷擾申訴專線電話:(04)3706-1668分機1877
專用電子信箱:auhya90@auh.org.tw
無菸檳醫院政策
本院以提供病人為中心的優質安全醫療,營造安全舒適的就醫環境為目標,為維護大眾健康,配合菸害防制法第15條規定,本院宣誓室內室外全面禁止吸菸(含電子煙)及嚼食檳榔,同時拒絕菸檳商贊助,不得於院內進行菸品的販售及廣告。積極投入推動菸檳防制工作,所有員工含外包人員、志工、病患、家屬及訪客皆適用本政策。對於吸菸及嚼檳榔病患與家屬,給予勸誡轉介戒菸門診及戒檳個別衛教,以善盡醫療人員之職責達成健康無菸無檳醫院為目標。 本院公告產權範圍(圍牆以內),含急、門診大樓、樓梯間、辦公室、診療場所、會議場所、病房、休息室、廁所、醫療設施、廚房、餐廳等室內、公務用交通運輸工具之密閉空間,及停車場、垃圾場、風雨走廊、車道等室外活動空間皆為禁菸禁檳區域範圍,並禁止於本院所有出入口10公尺之區域內吸菸(含電子煙)及嚼食檳榔。所有員工、外包人員、實習人員、志工、求職者、病患、家屬、廠商與訪客皆適用本政策。本院戒菸檳衛教諮詢專線04-3706-1668分機1056。本院菸害防制申訴專線04-3706-1668分機1871(A00086@auh.org.tw)
開辦身心障礙鑑定業務
本院通過之鑑定項目為:依「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-附表一」辦理。
(一)第一類: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、心智功能(鑑定向度除【情緒功能】及【思想功能】)。
(二)第二類:眼、耳及相關構造與感官功能及疼痛。
(三)第三類:涉及聲音與言語構造及其功能。
(四)第四類:循環、造血、免疫與呼吸系統構造及功能。
(五)第五類:消化、新陳代謝與內分泌系統相關構造及其功能。
(六)第六類:泌尿與生殖系統相關構造及其功能。
(七)第七類:神經、肌肉、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能。
(八)第八類:皮膚與相關構造及其功能。
申請人須先備妥以下資料,再至戶籍所在地公所申請鑑定表:依「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第七條」辦理。
1.最近三個月內一吋照片3張。
2.國民身分證(未滿14歲者得檢附戶口名簿)。
3.申請人印章。
4.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(初次鑑定者免持)。
5.委託他人代辦,須檢附代辦者身分證影本及印章。
6.申請項目為「自行申請變更」、「再次申請」、「新增鑑定類別」、「未屆期自行申請變更」、「新增鑑定類別及提前申請換證」等其一之情況者,須檢附3個月內診斷證明書。
民眾查詢身心障礙證明申辦進度:「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身心障礙服務入口網」
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身心障礙服務入口網點我看大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