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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家護理簡介
Mini-Medical School

居家護理簡介

認識居家護理
「居家護理」就是在個案居住處提供健康的照顧及與健康有關的服務。當個案不需要 24 小時在醫院接受持續性的專業照顧,但又因健康狀況須於家中療養,居家護理就是幫助個案在自己熟悉的家中療養,由醫院提供各類專業人員給予繼續性的醫療照顧,使長期慢性病患者,不必住院,在家中能自我照顧或由家人協助照顧,以達增進、維持或恢復健康的目標。
居家護理的目的如下:
使個案在家中得到良好的照顧。
維持家庭既有的功能與生活品質。
減少往返醫院所費之人力與精力。
減少個案長期住院引發之合併症。
減少住院所耗費之龐大醫療費用。

服務對象
慢性疾病個案,經醫師診斷病情穩定,可在家中進行醫療照護,並有家人照顧的個案。
個案有接受居家護理服務的需求,且其日常生活功能評估合於健保條件收案者。
個案居住於大台中地區(含台中縣、市),單趟車程在 50 分鐘以內可到達者。
個案及家屬認同居家照護模式,並同意在家接受居家照護者。
若個案不具行為能力,於居家醫護人員到訪時需有家屬在場。

服務項目
一般身體檢查和評估。
管路更換(如鼻胃管、導尿管、氣管套管等)和相關照護指導。
傷口護理。
代採檢體送檢。
注射。
居家安全評估與建議。
健康問題處理和指導。
社會資源諮詢和轉介。

收費原則
往返交通費:
依醫院至服務地點之來回計程車車資,實支實付往返交通費用。
醫護訪視費:
依健保局之規定,符合健保收案條件者需負擔 10 % 之部份負擔;不符合健保收案條件,願以自費方式支付費用者,其費用比照本院公告之收費標準。
掛號費:依本院規定。
醫療耗材費:
依健保局之規定,符合健保收案條件者需負擔 10 % 之部份負擔;不符合健保收案條件,願以自費方式支付費用者,其費用比照本院公告之收費標準。

收費方式
採實用實收方式,依居家護理各項費用明細登記單收費,然後於下次訪視時給予正式收據。

服務時間
星期一 ~ 星期五: 08 : 00 ~ 17 : 00
星期六: 08 : 00 ~ 12 : 00
例假日或夜間,若個案發生緊急情況,請直接回醫院急診處理,並請於次日 ( 工作日 ) 與我們連絡。

聯絡方式
當您需要我們的服務時,請您告知醫護人員,並請醫師開立「全民健康保險居家照護醫囑單」,我們將儘快安排居家護理師與您聯絡,提供服務。
